任何国家部门都不比法院更为重要,也没有一个国家部门会像法院那样受到公民那么彻底的误解。
-- 德沃金
当世意义
现世意义
小结
失效的“正义公式”
适合法律学子反思专业学习
警惕陷入理论孤岛,时刻思考如何将精深学问转化为现实说服力。
适合公共政策讨论与舆论监督
提醒决策与解释需要透明易懂,避免专业壁垒侵蚀公共信任。
适合个人面对复杂规则时
当感到被不近人情的条款困住,这句话为你追问“道理何在”提供了勇气。
评论区
wanwansama
这让我想到《十二怒汉》里的场景——那间陪审团密室不就是微型法庭吗?当每个人对“合理怀疑”的阐释天差地别时,判决几乎无法达成。法律的力量从来不只是条文,更是那条文背后能被共同讲述的故事。
我们的朱古力
突然想起个讽刺的事:去年某网红律师在直播间用激进理论解读案件,评论区吵成一片。后来当事人真照这个思路去起诉,被法官当庭驳回。教室里(直播间)的阐释和法庭上的阐释,有时候已经隔着一道鸿沟了。
dpuser_85858894530
读《法律帝国》时还在念LLM,当时觉得“建构性阐释”这概念太理想。工作十年后发现,法律的力量真就维系在那根细线上——当法学院灌输的“应然”与法庭实践的“实然”断裂得太严重,年轻人要么变得 cynic,要么干脆转行。
lisa_lif
作为刚执业的律师,对这话感触太深了。上个月有个民间借贷案,一审法官按传统司法解释判,二审却用了完全不同的理论框架,当事人直接懵了。法律的力量确实建立在某种“可预测的共识”之上,哪怕这共识永远在流动。
科技新媒体
阐释的共同体不能散。
优美体形老师
其实法律失去力量之前,先失去的是公众的信任。当人们觉得“怎么解释都行”,谁还愿意把纠纷交给法庭?
记忆羽化
翻译问题也算吧?不同译本对关键术语的阐释差异,有时候能引出一整个学派的争论。
💕二丫头
课堂上讲“目的解释”,法庭上多用“文义解释”,这种分歧算不算德沃金说的那种?有懂的控友聊聊吗?
滴滴巴巴嘻嘻哈哈
突然觉得立法者好难——写得细了僵化,写得粗了又给各种阐释留太多空间,最后还得靠“法律帝国”的公民们自觉维护某种共识。
欠雪年
德沃金老爷子这话真是一针见血。想起大学法理课,教授用“连环小说”比喻法律阐释——每个法官都是续写者,但你不能瞎写,得让故事整体连贯。要是教室里教一套,法庭上判另一套,这小说不就成烂尾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