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法解》看职场:你是“务法”的员工,还是“务佼”的员工?
将《明法解》的视角平移到现代职场,会得到非常有趣的观察。文中把臣子分为两类:一类是“务法”的,即专心做事,以业绩和规则为导向;另一类是“务佼”的,即专心搞关系、结党营私。
法家旗帜鲜明地推崇前者,打压后者。因为“务佼”的臣子会形成利益集团,架空君主,用私人关系替代正式规则,最终损害组织整体的效率和君主的控制力。在今天的公司里,领导同样面临这样的困境:是重用那些业绩突出但可能不太“会来事”的员工,还是重用那些善于沟通、拉拢人心但业绩平平的“自己人”?
健康的企业文化,理论上应该倾向于“务法”。但现实中,“务佼”往往因其在信息传递、资源整合、内部维稳上的短期作用而拥有市场。《明法解》认为,君主(老板)的态度是决定风气走向的关键。如果老板明确以“法”(绩效、规则)为唯一衡量标准,并严厉打击拉帮结派,“务法”之风就会盛行;反之,组织就会陷入内耗和低效。这对管理者如何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是一个古老的警示。
saku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