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做过狗,也做过豺,做狗的时候是条好狗,做豺的时候是匹好豺,遗憾的是,狗也不让它做,豺也不让它做
-- 沈石溪 《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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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忠诚与自由撕裂灵魂,一只豺的史诗,映照出人类世界的残酷寓言。”
它做过狗,也做过豺,做狗的时候是条好狗,做豺的时候是匹好豺,遗憾的是,狗也不让它做,豺也不让它做
-- 沈石溪 《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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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条件地沆瀣一气,无条件地狼狈为奸,那才叫哥们儿。 讲原则讲良心尊重事实,这还算什么哥们儿!
-- 沈石溪 《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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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君王或团体领袖更多的是靠头脑而非体力登上权力宝座的,但要使自己身体高出同伴这样一种生物本能,并没因文化发达、文明程度提高而有所削弱,他们仍千方百计地制造高大的效果。古代皇帝的皇冠,像顶笨重的高帽子,沉甸甸压在脑袋上,戴着不会舒服,夏天更是会焐出一头痱子,皇帝却情愿自讨苦吃抢着往头上戴,原因何在?就是因为戴着高耸的王冠会给人一种高大的错觉。各朝各代帝王的金銮椅都要比大臣们的座位高出许多,大臣们在上朝时不但站在低处,还要弯腰曲背垂头缩肩,更有甚者,还须跪伏在地,使自己的生理位置低了再低,低到极限,以烘托皇帝的高大伟岸。现代社会讲民主了,领袖人物当然不便沿袭古代帝王的做法,就变通一下,用登城楼或坐主席台来显示自己的高大。
-- 沈石溪 《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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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真能这般狠心咬死兔嘴吗?要是没有兔嘴,它能熬得过漫长的冬夜吗?兔嘴给过它温暖的生,它真要还它冰凉的死吗?恩将仇报,比豺更豺了,是魔鬼,是蟊贼,是毛毛虫,天理难容。它还没有丧尽天良,它还没有寡廉鲜耻到无视一切道德准则的地步,它没法不拷问自己的灵魂。 不管做豺还是做狗,总要摸摸自己的良心。
-- 沈石溪 《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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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兔嘴相比,白眉儿觉得自己卑鄙得就像一堆臭狗屎。在关键时刻,兔嘴都是真心实意地救它,而它却虚情假意地想耍手腕出卖兔嘴。它觉得兔嘴像面镜子,照出了自己的丑陋。 它汗颜内疚,简直无地自容。 它要救兔嘴,哪怕失去豺王宝座,哪怕牺牲自己也要救兔嘴;地位很重要,生命很宝贵,但情义更是无价的。
-- 沈石溪 《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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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有社会意识的动物群,王者的位置不外乎是这么三种:前沿、中央、高处。在与敌害对抗时,王者站在群体的最前列,以证明自己的出类拔萃;平时王者总处在群体的中央,以表明自己是整个种群的核心;无论在哪里,王者总要挑选一个高高在上能俯瞰臣民的位置,以象征自己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狮群、狼群、象群、猴群、兔群乃至人类团体,无不如此。要成为一个群体的领袖,一个首要而且必备的条件是,身体比起同类来要高大魁伟,永远给臣民一种崇高的感觉。为了充分显现这一点,利用地形使自己独处高处便成为王者的一种特权。
-- 沈石溪 《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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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吧,察迪,别再犯傻了,我晓得你把白眉儿当做豺群的大救星,不好意思向大救星亮出你的尖牙利爪,生死存亡关头,不能太书生气了,其他事情都能讲道理,唯独政权问题没什么道理可讲,历朝历代,从来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贼,只要保住了王位,没道理也变得有道理,历史的功绩可以移花接木,戴到我们的头上来,耻辱与罪过可以张冠李戴,戴到对方的头上去。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人都这么干,更何况豺呢。
-- 沈石溪 《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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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花狼哀嗥一声,身体一仄,喝了两口混杂着狼血的江水,呛得咳嗽起来,它晓得,假如继续被白眉儿像蚂蟥叮血似的叼住耳朵不放,它不但无法反咬一口,还很有可能会被江水呛得窒息。它横了横狼心,大幅度摆动狼头,硬是把那块已被咬破却还粘连在脖子上的颈皮彻底给撕了下来,就像从树上撕下块树皮那么随意。它宁肯让狼血喷得更凶,宁肯脖颈上永远留下抹不去的疤瘢,也要从讨厌的豺嘴里脱出身来,获得反扑的权利。这就是典型的狼酋性格。
-- 沈石溪 《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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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呦――呦――” 白眉儿发出一声声豺嚣,那嚣叫声尖厉刺耳,夹带着野性的韵味,弥散开血腥的气流,令人毛骨悚然。 猎人纷纷后退,猎狗汪汪汪咆哮起来。 “呦――呦――呦――” 我是豺!我是地道的豺!我是标准的豺!我是彻头彻尾的豺!
-- 沈石溪 《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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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蒂斯红豺群在日曲卡山麓少说也生活了数百代,更换过几百个豺王。每一次王位更替,豺群社会都会动荡不安,演出一场流血的悲剧。可以说新豺王都是踩着老豺王的鲜血登上豺王宝座的。雄性动物与生俱来就有一种权力欲,都是社会地位的角逐者。就像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一样,年老昏聩的豺王不经过一场生死较量,是绝不会禅让王位,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吃会吃腻,玩会玩腻,当豺王绝不会当腻。对一个种群来说,一次王位更替就是一场灾难。
-- 沈石溪 《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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