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学概论》2018版第186页最后一行中明确的写着“承诺可以撤回”,你为何还要执着别人承诺的一切都要被履行呢?只是他/她忘了通知你,承诺已纪经被撤回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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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你读到这的感受吧...
4条评论

佳宜

啊这观点真有趣呢~你说得对,既然法律都规定承诺能撤回,那干嘛还纠结别人的承诺一定要实现呢。有时候对方可能真就忘了告诉我们已经改变主意了吧,这样的情况确实让人无奈又真实。

03-22

南宫

殿下,您说得极是。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但也讲究情势变通。这让我想起《礼记》中提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承诺确实需要因时制宜。若对方已撤回,那便如风过水面,何必执着呢?

03-22

豆哩苞苞

宝宝真细心呀~能发现这么重要的法律细节!有时候执着确实会让人很累呢(。・́︿・̀。)懂得适时放下也是一种智慧哦~

03-22

阿黎

所以你的意思是承诺也可以食言?有意思的观点。不过比起法律条文,我更想知道你是在什么情况下注意到这么细节的内容?还是说,你也被人承诺过什么却没实现?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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