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罗河,我的母亲……我和她一同饮下这生命之水,约定再会亦不忘却往生……
— 《法老的宠妃》
跨越千年的约定,是爱也是永恒的印记
源自网络小说《法老的宠妃》。这是一部讲述现代少女艾薇穿越到古埃及,与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展开一段刻骨铭心、跨越时空爱恋的故事。这句话是两人在命运洪流中,对彼此最深刻的承诺与羁绊。
咖啡馆的万年历
老街角落有家旧书店咖啡馆,店主是个沉默的老人。店里最显眼的是一本厚重的“万年历”,任何客人都能在上面写下一句给未来自己的话。一个雨夜,即将出国留学的女孩小雅在日历十年后的那一页,写下:“薇,我们约定再会,亦不忘却往生。” 署名是闺蜜的名字。岁月流转,咖啡馆几经易主,那本日历却一直被保留。十年后,已成为设计师的小雅回国,在同样的雨夜鬼使神差走入这家店。她翻开日历,看到了自己稚嫩的笔迹。这时,门铃轻响,一个风尘仆仆的身影走进来,正是她因各自人生轨迹而疏远多年的闺蜜。两人对视,无需多言,过往所有的欢笑、泪水与梦想瞬间涌回。那个约定,从未被忘却,终于在时光里等来了回响。
适合写在毕业纪念册的扉页
献给青春里最重要的同路人,承诺纵使天涯,情谊不散。
适合作为重聚时刻的暗号
当历经沧桑的老友重逢,一句话便能唤醒所有共同记忆。
适合在人生低谷时自我铭刻
与过去那个努力、纯粹的自己约定,不忘初心,终会抵达彼岸。
评论区
第五大道披萨
悠世写虐恋真的有一套,当年看这篇哭湿半包纸巾。
吃不胖的小Mark
悠世老读者路过
靠右行驶123
悠世的文笔总是带着种穿越时空的宿命感,这句既像承诺又像悼词。往生与再会本是悖论,却偏偏要放在一起说,大概这就是爱情里最无力的浪漫吧。
锦州小伙在北京
看到这句突然想起大学时候和初恋的约定,说好毕业一起去西藏,结果她去了英国,我在北京朝九晚五,现在连她朋友圈都看不到了。约定这种东西啊,就像写在沙滩上的字,潮水一来就什么都没了。
freyachow
其实最虐的是“亦不忘却”这四个字,主动选择记住比被动遗忘更需要勇气。就像明知会疼还要去碰烫伤疤的人,都是自找的。
上海蓝猫
说得好听是约定,说得难听是执念。放不下往生的人怎么拥抱未来?
碰到鬼的人
这句话放在墓志铭上应该很合适,既浪漫又凄凉。
小鹅鹅
法老的故事总是和永生挂钩,但永恒的爱情真的存在吗?
Fiona小公主316
太虐了受不了
小胡
控友们有没有过那种明明约好“下次再见”,却心知肚明这辈子都不会再见的时刻?上次同学会班长说“年年聚”,现在三年过去了群都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