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正常人这样的范畴是由谁定义的? 如果这套评判体系是由我们的一部分同类决定的,那我是不是也可以重新定义一套新的标准,女性可以摆脱长久以来的偏见和束缚,做她们想给做的任何事。 就像经典的“色盲悖论”一样,我们如何才能证明自己是正常人,(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