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判:说明自身之过失 敌器与我身,二皆致苦因。 双出器与身,于谁该当嗔? 身似人形疮,轻触苦不堪, 盲目我爱执,遭损谁当嗔? 科判:说明业力之过失 愚夫不欲苦,偏作诸苦因, 既由己过害,岂能嗔于人, 譬如地狱族,及诸剑叶林, 既由己业生,于谁该当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