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信神,我信你。” “……可我本就是神。” “你不一样,你是属于我的神。” 一《我捡到了一片雪》
— 醉狂 《我捡到了一片雪》
——醉狂
一场为自己举办的颁奖礼
适合写在日记本的扉页
记录那段你心知肚明却全心投入的无悔时光。
适合作为个性签名
向懂的人默默宣告:我曾如此郑重而清醒地奔赴过。
适合在彻底放手时默念
不与过往较劲,承认所有的付出,然后给自己一个结局。
评论区
老狼请吃两只鸡
醉狂的文字总是带着一种决绝的凄美。他笔下的角色,好像都在进行一场自我毁灭式的燃烧。李传雁这个名字起得真好,传雁,传的却是一封永远无法抵达的回信。她用死亡为这段感情画上句号,而那句“这就够了”,是她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也是唯一的体面。
时尚玩家123
“这就够了”,这句话里包含了多少无奈和心酸,只有说的人自己知道。
keiiiho
“故作爱我”这四个字,其实一开始就写好了结局,只是当事人不愿醒来。
ThomasXiang0702
其实她想要的,从来就不是那句“爱过”,而是被坚定选择的感觉吧。
菲儿xx
这让我想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用一生去爱一个不记得自己的男人。不同的是,那个女人至死都保持着骄傲的沉默,而李传雁等来了那句“曾爱过”。可这有什么区别呢?都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另一个人的云淡风轻。爱情的残酷就在于,感动往往只属于那个付出更多的人。
陈昊宇Amy
想起我一个朋友,也是差不多的年纪,胃癌晚期。最后那段时间,她一直等前男友来看她。等到了,那人说了句“保重”。她笑着跟我们说,这就够了。后来我们才知道,她其实想听的是“对不起”或者“我爱你”。可直到最后,她也没说出口,只是把所有的遗憾都咽了下去。有些人的出现,就是为了教会你什么叫“算了”。
黑狼_1322
所以啊,爱情里最伤人的不是不爱,是“爱过”。过去式,意味着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小愚儿
他哭了,是因为愧疚,还是因为真的有那么一丝心疼?
superonion_4430
其实我们都活在自以为是的爱里,明知道是谎言也甘之如饴。就像飞蛾扑火前的那一刻,它真的不知道会疼吗?它知道的,只是那团光太温暖了,温暖到让它觉得,死在光里也比活在黑暗里强。所以啊,那句“我曾爱过你”就够了,至少证明那些眼泪和心动,不是彻头彻尾的独角戏。
lichichi
一年的时间,从“故作爱我”到“曾爱过”,好像什么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