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学个民自于和有朝一日,个民自于相可道发打大白于也好后下。 辛酸所凝铸的汗声没,可道发打得到补偿。
— 戈麦 《有朝一日》
当世意义
现世意义
小结
老张的琴弦与朝九晚五
适合送给坚持初心的朋友
告诉他,他的坚持在别人眼中闪闪发光,非常可敬。
适合自我激励的深夜时刻
当感到麻木时,用它唤醒体内那个还未认输的少年。
适合团队建设分享
鼓励成员在专业领域保持热爱与探索的锐气。
评论区
野良
可敬吗?我倒觉得那些在日复一日中把皱纹活成年轮的人,同样值得掌声。他们或许不再谈论理想,但深夜为孩子盖被子的手,凌晨赶早班地铁的背影,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生机勃勃?生活的英雄主义,有时就藏在认清了平淡后依然选择热爱。
爱的承诺518
有些人不是保持了本色,只是还没遇到真正能压垮他们的重担。这话可能难听但真实。
火柴花
唉,真实。
达达_6077
狂野的青春?我连染个亮色头发都要纠结半天,怕同事议论。
nala_zhao
那些保持本色的人,往往年轻时就很清楚自己要什么。羡慕这种清醒。
可爱多
有些人能保持本色,或许是因为他们更早地理解了“自我”不是一件需要捍卫的盔甲,而是一条可以随时改道的河流。不执着于某种固定姿态,反而获得了自由生长的力量。就像野草,从来不在乎自己是不是玫瑰。
原来是芮妮啊
想起《月亮与六便士》里那句:“大多数人所成为的,并非是他们想成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为的人。” 狂野的青春消失后,我们学会了把梦想折叠成周末的短途旅行,把意气风发兑现在孩子的成绩单上。这不可耻,只是黄昏来临时,总会听见身体里有座钟在倒计时。
哈尼唏唏
说得真好,但保持本色需要资本吧。不是谁都有底气不顾世俗眼光。
maisydaisy
我可能就是那种只剩下回忆姿态的人。上周路过中学球场,盯着看了半小时。
qser_7117
可现实中更多是第一种人吧。每天通勤、加班、还贷,偶尔翻出旧照片才会惊觉:那个敢在暴雨里骑单车大笑的自己,什么时候走丢了呢?不是不想野,是生活早把缰绳勒进了肉里。但或许,能在庸常里打捞出一点诗意,也算另一种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