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以前你说过,你不喜欢深的颜色。因为实在太阴暗了。 我也记得你说过,你不喜欢太过纯白的颜色。因为纯洁的不带一丝感情。
-- 《最爱你的那十年》
当世意义
现世意义
小结
老陈的修表店
适合在经历失去后自我疗愈时思考
让最美好的记忆画面成为安抚伤痛的良药,学会与过去和解。
适合提醒自己珍惜当下所爱
莫待只能在幻梦中才看见对方最初美好的模样,一切已来不及。
适合作为对一段纯粹感情的注解
无论结局如何,最初的心动与美好,永远值得在心底珍藏如花。
评论区
是谁的可乐🙈
十七岁啊...那时候还以为牵手就是一辈子呢。
沈QuC
无仪宁死真的太会写这种破碎感了。明明是最俗套的临终幻觉桥段,但配上“十七岁”“校服”“开满花”这些细节,瞬间就让人心梗。好的文字就是能让老梗焕发新生。
hjw小公举
看到这句突然就哭了。想起高中时喜欢的那个人,也是穿着白校服在走廊尽头等我。后来我们去了不同的城市,他结婚那天给我发了请柬,我没去。现在偶尔还会梦到那个场景,只是梦里他再也没对我伸出手。
穆穆酱^_^
比起悲伤,更多的是释然吧。贺知书终于等到了他的道歉。
小探菇凉
评论区有没有人觉得这个场景很像《情书》的结尾?
爱brunch的小仙女
花开得再美,也抵不过时间把人变得面目全非。
minminlin202
无仪宁死是不是专门研究过濒死体验?写得太真实了。
扎马尾辫de小珊珊
无仪宁死的文笔真的,每句话都像刀子在心上划。
k奎贤
贺知书永远留在了十七岁,而蒋文旭要用余生去怀念那个开满花的夏天。这让我想起《追风筝的人》里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有些错过真的是一辈子。
孙耀琦
这让我想到《红楼梦》里宝玉最后雪中拜别父亲的场景,也是回忆与现实交织。经典文学和网文在表达“失去”这个主题时,其实共享着相似的情感内核。
我记得以前你说过,你不喜欢深的颜色。因为实在太阴暗了。 我也记得你说过,你不喜欢太过纯白的颜色。因为纯洁的不带一丝感情。
-- 《最爱你的那十年》
从来吵着要走的人,都是在最后一个人闷头弯腰拾掇起碎了一地的瓷碗。而真正想离开的时候,仅仅只是挑了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 《最爱你的那十年》
你所到之处是我不得不思念的海角天涯
-- 《最爱你的那十年》
“……他明明知道的…知道我最怕疼,却也能下手毫不留情的给我一耳光…那一刻我就知道,他不爱我了。”
-- 无仪宁死 《最爱你的那十年》
大张旗鼓的离开其实都是试探,真正的离开是悄无声息,没有告别;从来扯着嗓门喊着要走的人,都是最后自己把摔了一地的玻璃碎片,闷头弯腰一片一片拾了起来。而真正想离开的人,只是挑了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 《最爱你的那十年》
南方的风经不起北方的寒冷,迟到的深情比草都轻贱。
-- 《最爱你的那十年》
蒋文旭爱的护的是那个十七岁时比花还好看的小少年。 艾子瑜疼的却是最狼狈的贺知书,已经和别人在一起十多年,心思难猜,身患绝症的贺知书。
-- 无仪宁死 《最爱你的那十年》
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归途
-- 无仪宁死 《最爱你的那十年》
你所到之处,是我不得不思念的海角天涯。
-- 《最爱你的那十年》
从来吵着要走的人,都是在最后一个人闷头弯腰拾掇起碎了一地的瓷碗。而真正想离开的时候,仅仅只是挑了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 无仪宁死 《最爱你的那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