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这样的范畴是由谁定义的?如果这套评判体系是由我们的一部分同类决定的,那我是不是也可以重新定义一套新的标准?比如男性可以留长发穿裙子,选择站在被保护的一端,女性可以摆脱长久以来的偏见和束缚,做她们想做的任何事。就像经典的“色盲悖论”一样,我们如何才能证明自己是正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