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
《孔乙己》是鲁迅于1919年创作的短篇小说,发表于《新青年》。小说以咸亨酒店小伙计“我”的视角,讲述了清末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落魄读书人的悲惨遭遇。他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满口“之乎者也”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他穷困潦,只能站着喝酒,却又固执地穿着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以维持读书人最后的体面。他善良,分茴香豆给孩子们吃;他迂腐,坚持“窃书不能算偷”的歪理。最终,在众人的哄笑与漠视中,他因偷窃被打断腿,用手“走”出了酒店,从此消失,生死不明。这篇小说以极简的笔触,深刻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以及社会普遍的冷漠与麻木,是鲁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典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