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志不分,乃凝于神。” ——《庄子·外篇·达生》
— 庄周 《庄子•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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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志不分,乃凝于神。” ——《庄子·外篇·达生》
— 庄周 《庄子•外物》
故治民无常,唯法为治。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 韩非子 《韩非子·心度》
这一章皇帝说的“泱泱大国难道容不得一首诗”借自《至正直记》里的一条记载,记载是宋遗民梁栋因作诗被仇家诬告,说他“讪谤朝廷,有思宋之心”,最后礼部判决说:“诗人吟咏情性,不可诬以谤讪,倘使是谤讪,亦非堂堂天朝所不能容者。
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我皆著我之色彩。
— 王国维 《人间词话》
如黑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首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子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选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酒下热泪。
— 马克思
任何人不得以大于其所有权的权利转给其它人
— 《古罗马》
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之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的行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领域。
— 马克思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都是一整个国家
— 孟德斯鸠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出处】古索福克勒斯写作的悲剧《安提戈涅》
“当法律秩序已经认定和规定了它自己要设法加以保障的某些利益,并授予或承认了某些权利、权力、自由和特权作为保障这些利益的手段以后,现在它就必须为使那些权利、 权力、自由和特权得以生效,而提供手段。”
— 庞德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