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表现卤莽、刚愎、自高自大,不能在适中的生活资料下生活,不能约束自己免于有害的放纵,追求兽性的快乐而牺牲情感上和智慧上的快乐一――样的人只能指望被人看低,只能指望人们对他有较少的良好观感;而他对于这点是没有权利来抱怨的,除非他以特殊优越的社会关系赢得他们的好感,从而具备资格博取他们的有益效劳,而不受他自身缺点的影响。
— 约翰・密尔 《论自由》
句子背景
源自约翰·密尔的经典著作《论自由》。这本书发表于1859年,核心探讨个人自由与社会权威的界限。密尔在此并非单纯鼓吹放任,而是严谨论证:一个人的自由,止于不伤害他人。这段话正是他划出的清晰红线,阐述了社会为何有权对某些行为给予较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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