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嵇康,字叔夜,谯国铚县人,生于魏文帝黄初四年,逝于魏元帝景元三年。 他是曹魏宗室的女婿,官至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 身处魏晋易代之际,政治黑暗,司马氏集团为夺权大肆宣扬虚伪礼教。 嵇康则与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阮咸等名士共游于竹林,饮酒清谈,扪虱论道,史称“竹林七贤”,他实为其中的精神领袖。 他崇尚老庄,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公开非汤武而薄周孔,其言行与司马氏所倡的“名教”格格不入。 因好友山涛举荐他代己为官,他愤而写下著名的《与山巨源绝交书》,列陈自己“七不堪”“二不可”,彻底表明不与司马氏合作的态度。 最终,他因卷入吕安案,被司马昭的心腹钟会构陷,以“言论放荡,非毁典谟”的罪名判处死刑。 临刑前,他于洛阳东市顾视日影,索琴弹奏一曲《广陵散》,叹道:“《广陵散》于今绝矣!”从容赴死,时年四十岁。 三千太学生曾为之请愿,亦未能挽回,其死震动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