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初恋那种玩意儿就像出天花一样,出过一次,一辈子再也不会发了。

——白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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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点破初恋的宿命感,像种过牛痘的印记,一生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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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白先勇的短篇小说集《纽约客》。书中描绘了上世纪漂泊在纽约的华人众生相,这句话出自其中一篇,道尽了那些在异乡回望青春、情感已成往事之人的复杂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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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世意义

在《纽约客》的语境里,这句话是过来人带着沧桑与自嘲的总结。它把初恋比作“天花”,一种猛烈、危险、可能留下疤痕的疾病。经历过一次,身体便产生了“抗体”,情感上似乎也获得了某种免疫力。这并非否定初恋的美好,而是强调它的极端性与不可重复性,那种纯粹的、不计后果的狂热,一生仅此一次,过后心境已全然不同。

现世意义

在现代,这句话依然精准地描述了初恋的“一次性”特质。它提醒我们,不必执着于找回初恋的感觉,因为时过境迁,我们自身也已“变异”。它适用于释怀过往,理解那种刻骨铭心为何无法复制。更深层的启发是,人生许多极致体验都像“出天花”,比如第一次成功的狂喜、第一次失败的剧痛,它们塑造了我们情感的“免疫系统”,让我们在日后面对相似情境时,能更成熟、更平静,但也失去了最初那份毫无防备的纯粹。

小结

所以,这句话不是悲叹,而是一种清醒的认知。它承认初恋的独特与终结,并将之视为情感成长的必经“疫苗”。我们因它而“免疫”,并非变得冷漠,而是懂得了爱的不同形态与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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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陈的免疫系统

老陈是个成功的古董商,店里最显眼处却摆着一个廉价的玻璃风铃。每当有年轻顾客为情所困,喋喋不休诉说失恋之苦,他总会泡上茶,指着风铃说:“瞧见没,我十九岁买的。后来也遇到过更好的,更贵的,但再也没买过风铃。不是不喜欢了,是那场‘高烧’退去后,看到风铃,心里不再叮当作响了。人呐,有些东西,得一次,就是一辈子。”年轻人起初不解,多年后自己成了熟客,才恍然品出茶里那丝淡淡的、属于免疫过的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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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用来告别一段无果的暗恋

告诉自己那份悸动已“出过疹”,不必再为同一个人反复发烧。

适合朋友安慰为旧情所困的人

用轻松比喻化解执念,说明有些体验一次就已足够,剩下的是成长。

适合写在自己青春纪念册的扉页

为那段独一无二的时光盖上一个“已免疫”的幽默印章,然后轻装前行。

评论区

说说你读到这的感受吧...

金砖钧1113

昨天路过高中母校,围墙拆了改成商业街,连凭吊的地方都没留下

03-09

annyannyzwj

可是水痘病毒会潜伏在神经节里,等免疫力下降时变成带状疱疹啊

03-09

2018小厨吃货

奶奶说她们那代人真的得过天花,脸上会留疤。我们这代人的疤长在手机里——去年整理旧手机发现2015年的聊天记录截屏,她发的最后一句是"地铁进隧道了没信号"。后来那个隧道修了五年,我的信号也断了五年。

03-09

杨蓉

纽约的冬天确实容易让人产生这种错觉,直到在布鲁克林桥下看见接吻的中学生

03-09

考拉和桉树

白先勇写《纽约客》时在想什么?是不是也在异国的咖啡馆里,突然被一句中文击中肋骨的旧伤?这种痛感很奇妙,像拔智齿后空着的牙洞,不碰不疼,但舌头总会不由自主去舔那个空洞。

03-08

逛吃逛吃舒米酱

可我会过敏。。。

03-08

cy_1730

听说现在天花病毒样本只保存在两个实验室,那记忆的病毒存在哪里

03-08

A大末末

但有人会对天花疫苗过敏,有人打完还是会轻微发烧,医学没有绝对

03-07

猫猫小海狮

可牛痘疤痕会跟着你一辈子,抬手时就能看见那个小小的凹陷

03-07

三分糖軒兒

白先勇要是知道现在年轻人用"天花"形容滤镜特效,会不会苦笑

03-07

更多好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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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若丝不一定了解威廉斯得奖的意义,但是她跟她弟弟在一起总是快乐的.有一次威廉斯去疗养院看若丝,若丝并不清楚她弟弟当时已是名满天下的剧作家了,她以为他还是他们父亲鞋公司的一名小工,她悄悄塞给他十块钱说道:"汤姆,你不要在鞋工厂打工了,你去写你的诗去,我来支持你."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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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岁的时候,威廉斯变成同性恋,他同室的男同学长得极俊.两人互相爱慕,晚上常常拥抱在一起,威廉斯"颤抖得像一片落叶",可是抖了一夜,两人居然还是清清白白的,这也不可思议.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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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白先勇)坐在张爱玲的右手边,我印象最深的是她还携带了一件紫色绸面的棉袄,大概台湾饭馆里呼呼的冷气她有点吃不消。那天张爱玲话不多,但跟我们说话时很亲切,大概看见我们这一群对写作兴致勃勃的年轻学生觉得很有意思。她的国语带有京腔的,很好听,大概小时在北方住过有关。张爱玲是近视眼,眼睛看起来有点朦胧,可是她一专注的时候,眼里一道锐光,好像把什么东西都穿透过去了似的。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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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讲“情”,跟“爱”又不一样,“情”好像是宇宙的一种原动力,一切的发生就靠这个“情”字,它比那个“爱”字深广幽微。曹雪芹是用一个宇宙性、神话性的东西来说这个“情”字,“情”字还不够,还有“情根”,情一生根,麻烦了!《牡丹亭》里面有句话:“情根一点是无生债。”情一生根以后这个债就还不完了。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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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讲宝玉,就讲他痴、傻,常常我们所谓的圣人,也是痴、傻,中国的传统如此。很多禅宗的高僧,都是痴、傻。外国也是,圣方济各(St.Francis)会跟鸟讲话。在某方面来说,曹雪芹把贾宝玉写成一个像痴傻的圣人一样,一种圣人(Saint),唯其要到痴傻的程度,才能够包容这么大的世界。如果我们倒过来想,贾宝玉是一个很精明、很漂亮的公子哥,这个人怎么写,我不知道了,反而写不出什么来了。曹雪芹创造这么一个人,《红楼梦》可能可以发展成一部《佛陀传》似的书,前传的悉达多太子享尽荣华富贵,贾宝玉跟他也很相似,一直要经过很多很多生老病死苦,慢慢地看透了,最后出家得到解脱.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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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作真时”,本书一开始不就借着甄士隐、贾雨村的两种生活态度,提出要悟道解脱,还是沉沦红尘?“无为有处”,什么是有?什么是无?什么是空?什么是色?贾宝玉这个时候还浑然不觉。浑然不觉的好!如果这时候懂了,就没有下文了。人生的真昧,人生的命运,警幻仙姑讲给贾宝玉听,他这时候还没开窍。要等到很后头,历经痛苦劫难,贾宝玉第二次再回到太虚幻境来看,那时他懂了,知道了认识的人的命运,他自己的命运,他才大彻大悟。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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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有时有些美国人把我错当成日本姑娘,我便笑而不答,蓝的否认,于是他们便认为我是个捉摸不透的东方神秘女郎了。妈妈,你说好笑不好笑?在纽约最大的好处,便是渐渐忘却了自己的 身份。真的我已经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纽约客了。老师告诉你,妈妈,现在全世界无论什么地方,除了纽约,我都未必住得惯了。

— 白先勇 《纽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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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死的不是啊凤,阿青,我杀死的是我自己。那一刀下去,正正插中了我自己的那颗心,就那样,我便死去了,一死便死了许多年――”

— 白先勇 《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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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是一个道道地地的移民大都会,全世界各色人等都汇聚于此,羼杂在这个人种大熔炉内,很容易便消失了自我,因为纽约是一个无限大、无限深,是一个太上无情的大千世界,个人的悲欢离合,飘浮其中,如沧海一粟,翻转便被淹没了。

— 白先勇 《纽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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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晚上巡夜,我在营房外面海滨的岩石上,发觉有一个老士兵在那儿独个儿坐着拉二胡。那天晚上,月色清亮,没有什么海风,不知是他那垂首深思的姿态,还是那十分幽怨的胡琴声,突然使我联想到,他那份怀乡的哀愁,一定也跟古时候戍边的那些士卒的那样深、那样远。

— 白先勇 《台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