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若丝不一定了解威廉斯得奖的意义,但是她跟她弟弟在一起总是快乐的.有一次威廉斯去疗养院看若丝,若丝并不清楚她弟弟当时已是名满天下的剧作家了,她以为他还是他们父亲鞋公司的一名小工,她悄悄塞给他十块钱说道:"汤姆,你不要在鞋工厂打工了,你去写你的诗去,我来支持你."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白先勇
当世意义
现世意义
小结
实习生与总监的目光
适合在感到迷茫、需要专注时提醒自己
唤醒内心那道能穿透纷扰、直指目标核心的锐利光芒。
适合致敬生命中遇到的良师或引路人
描述那些看似平淡,却能用一句话、一个眼神为你拨云见日的人。
适合作为个人简介或状态签名
低调暗示自己具备深度观察与洞察本质的能力与追求。
评论区
周老师赢赢赢
白先勇坐在张爱玲右手边,这个视角写出来,读者好像也坐在了那张饭桌上。
安幸
白先勇的观察总是细腻到骨子里。他说张爱玲的国语带京腔,这让我想起她文字里那种奇特的韵律,既有南方的绮丽,又有北方的爽利。一个在漂泊中形成腔调的人,她的语言本身就是一部迁徙史。
小💄紅'
“大概看见我们这一群对写作兴致勃勃的年轻学生觉得很有意思。”这句话里有一种淡淡的、过来人的慈悲。她见过真正的风浪,知道这条路的艰辛,看着眼前这些眼睛发亮的年轻人,心中翻涌的,恐怕不只是“有意思”,或许还有回忆,有感慨,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怅惘。
深拥
对写作兴致勃勃的年轻学生……现在读来,那群学生里就有白先勇自己啊。
小老公_7289
冷气吃不消所以要自带棉袄,莫名觉得有点可爱是怎么回事。
weirdo🍀
这描述让我觉得,张爱玲即使在场,精神也有一部分在别处,在观察,在思考。
造型师吴晓晓
近视眼的朦胧感,和专注时的锐光,这种反差太迷人了。
任灿KK
在饭馆里觉得冷所以要带棉袄,张爱玲果然是个很注重实际感受的人。
艺匀
话不多但亲切,这很符合我对晚年张爱玲的想象。
子君吃垮广州
读这段文字,仿佛能看见那个饭局上微妙的空气。冷气开得太足,紫色绸面棉袄成了一种温柔的抵抗。张爱玲的沉默与偶尔的亲切,像她笔下那些欲说还休的人物,在热闹的边缘保持着自己的温度。她眼里那道能穿透一切的锐光,或许正是她看透世情、却又不得不活在其中的写照。
虽然若丝不一定了解威廉斯得奖的意义,但是她跟她弟弟在一起总是快乐的.有一次威廉斯去疗养院看若丝,若丝并不清楚她弟弟当时已是名满天下的剧作家了,她以为他还是他们父亲鞋公司的一名小工,她悄悄塞给他十块钱说道:"汤姆,你不要在鞋工厂打工了,你去写你的诗去,我来支持你."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二十八岁的时候,威廉斯变成同性恋,他同室的男同学长得极俊.两人互相爱慕,晚上常常拥抱在一起,威廉斯"颤抖得像一片落叶",可是抖了一夜,两人居然还是清清白白的,这也不可思议.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中国人讲“情”,跟“爱”又不一样,“情”好像是宇宙的一种原动力,一切的发生就靠这个“情”字,它比那个“爱”字深广幽微。曹雪芹是用一个宇宙性、神话性的东西来说这个“情”字,“情”字还不够,还有“情根”,情一生根,麻烦了!《牡丹亭》里面有句话:“情根一点是无生债。”情一生根以后这个债就还不完了。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我们讲宝玉,就讲他痴、傻,常常我们所谓的圣人,也是痴、傻,中国的传统如此。很多禅宗的高僧,都是痴、傻。外国也是,圣方济各(St.Francis)会跟鸟讲话。在某方面来说,曹雪芹把贾宝玉写成一个像痴傻的圣人一样,一种圣人(Saint),唯其要到痴傻的程度,才能够包容这么大的世界。如果我们倒过来想,贾宝玉是一个很精明、很漂亮的公子哥,这个人怎么写,我不知道了,反而写不出什么来了。曹雪芹创造这么一个人,《红楼梦》可能可以发展成一部《佛陀传》似的书,前传的悉达多太子享尽荣华富贵,贾宝玉跟他也很相似,一直要经过很多很多生老病死苦,慢慢地看透了,最后出家得到解脱.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假作真时”,本书一开始不就借着甄士隐、贾雨村的两种生活态度,提出要悟道解脱,还是沉沦红尘?“无为有处”,什么是有?什么是无?什么是空?什么是色?贾宝玉这个时候还浑然不觉。浑然不觉的好!如果这时候懂了,就没有下文了。人生的真昧,人生的命运,警幻仙姑讲给贾宝玉听,他这时候还没开窍。要等到很后头,历经痛苦劫难,贾宝玉第二次再回到太虚幻境来看,那时他懂了,知道了认识的人的命运,他自己的命运,他才大彻大悟。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最多有时有些美国人把我错当成日本姑娘,我便笑而不答,蓝的否认,于是他们便认为我是个捉摸不透的东方神秘女郎了。妈妈,你说好笑不好笑?在纽约最大的好处,便是渐渐忘却了自己的 身份。真的我已经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纽约客了。老师告诉你,妈妈,现在全世界无论什么地方,除了纽约,我都未必住得惯了。
— 白先勇 《纽约客》
“我杀死的不是啊凤,阿青,我杀死的是我自己。那一刀下去,正正插中了我自己的那颗心,就那样,我便死去了,一死便死了许多年――”
— 白先勇 《孽子》
纽约是一个道道地地的移民大都会,全世界各色人等都汇聚于此,羼杂在这个人种大熔炉内,很容易便消失了自我,因为纽约是一个无限大、无限深,是一个太上无情的大千世界,个人的悲欢离合,飘浮其中,如沧海一粟,翻转便被淹没了。
— 白先勇 《纽约客》
有一天晚上巡夜,我在营房外面海滨的岩石上,发觉有一个老士兵在那儿独个儿坐着拉二胡。那天晚上,月色清亮,没有什么海风,不知是他那垂首深思的姿态,还是那十分幽怨的胡琴声,突然使我联想到,他那份怀乡的哀愁,一定也跟古时候戍边的那些士卒的那样深、那样远。
— 白先勇 《台北人》
他是恨透了我了!他连他的遗容也不愿我见最后一面呢。我等了十年,就在等他那一道赦令。他那一句话,就好像一道符咒,一直烙在我的身上,我背著他那一道放逐令,像一个流犯,在纽约那些不见天日的摩天大楼下面,到处流窜。十年,我逃了十年,他那道符咒在我背上,天天在焚烧,只有他,只有他才能解除。可是他一句话也没留下,就入了土了。他这是咒我呢,咒我永世不得超生。
— 白先勇 《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