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岁的时候,威廉斯变成同性恋,他同室的男同学长得极俊.两人互相爱慕,晚上常常拥抱在一起,威廉斯"颤抖得像一片落叶",可是抖了一夜,两人居然还是清清白白的,这也不可思议.

——白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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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欲望与克制在青春的暗夜里无声角力,一片落叶的颤抖,道尽了所有未完成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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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白先勇的散文集。这段文字并非小说情节,而是作者追忆好友、诗人杨世彭(化名威廉斯)在台大外文系读书时的青春往事,描绘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台湾校园中,一段在时代与自我认知夹缝中,极致纯粹又充满挣扎的同性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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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世意义

在那个同性恋被视为禁忌甚至病态的年代,这段描述捕捉了情感初萌时最本真、最剧烈的身心反应。“颤抖得像一片落叶”是欲望、恐惧、羞耻与纯真交织的生理性战栗。两人“清清白白”的结局,并非出于不爱,而是被巨大的社会压力、模糊的自我认同与传统的道德枷锁所禁锢。这种极致的克制与情感的汹涌形成残酷对比,恰恰映照了那个时代许多同类情感只能存在于黑暗与静默中的普遍命运,是一种被压抑时代下的青春悲剧美。

现世意义

在相对开放的今天,这句话让我们反思情感中“完成”与“未完成”的意义。它赞美了一种超越肉体、近乎柏拉图式的精神爱恋的强度与纯粹。同时,它也提醒我们,任何真挚情感萌发时的“颤抖”——那种紧张、笨拙与珍视——本身就已足够动人,未必需要某种社会定义的“结果”来证明其价值。它适用于所有在现实阻碍前徘徊的深刻连接,无论是性向、身份还是际遇造成的距离,那份小心翼翼的珍重,是情感中最晶莹的内核。

小结

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性向的故事,更是关于人在面对汹涌内心与外部壁垒时,那种极致的敏感、克制与精神性的执着。颤抖是诚实的身体语言,清白则是时代与选择共同写下的注脚,共同构成了一种充满张力的、遗憾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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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罩里的烛火》

李暮和许昕的工位隔着一条过道。公司里没人知道,每晚加班到最后,李暮锁门时,许昕会默默等在电梯口,只为一起走下那寂静的十七层。他们聊一切,除了那句最关键的。一次项目庆功宴后,微醺,叫的代驾还没到。初冬的夜风里,许昕轻轻靠在了李暮肩头。李暮瞬间僵直,他能听到自己如擂鼓的心跳,感受到许昕发丝传来的微弱暖意,以及自己抑制不住的、细微的颤抖。他想抬手环住她,但想起办公室的流言、她刚起步的事业,还有自己不确定能否给出的未来。他就那样站着,像一棵绷紧的树,承着一片落叶的重量。直到车灯照亮,他们迅速分开,得体地道别。后来许昕离职去了另一座城市,他们再未见面。但那晚颤抖的十几分钟,成了李暮记忆里最滚烫的“清白”。他明白了,有些火光,正因为被小心地护在玻璃罩里,才得以长久地、纯净地摇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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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赠予在暧昧中徘徊的朋友

告诉TA,最高级的情感,有时就存在于那份未越界的、震颤的珍重里。

适合在回顾青春时感慨

献给那些没有结局的故事,它们因未完成而永远鲜活、永远“清白”。

适合诠释极致克制的爱恋

当欲望让位于更深沉的保护与尊重,这种爱,有着落叶般的脆弱与诗意。

评论区

说说你读到这的感受吧...

酒酿冬菜

同性之爱在文学里,常常被赋予这种悲剧性的、高度克制的浪漫色彩。

03-10

旋转の木馬

写得真好。

03-09

男友狗小睿

这种情感模式,在白先勇的好多作品里都能找到影子,已经成为他的一种美学符号了。

03-07

BLUE LIZARD蓝蜥蜴

爱慕与恐惧的比例各占多少,才会让颤抖持续一整夜?

03-06

可以的啦

不可思议吗?我倒觉得太真实了。有时候最大的亲密,恰恰是悬崖勒马般的克制。那种颤抖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内心正在经历一场海啸,表面却必须维持绝对的平静。这种“清白”反而成了那段关系最深刻、最疼痛的注脚。

03-06

kotokos

俊美的男同学这个设定,一下就充满了画面感和命运的戏谑感。朝夕相对,情愫暗生,简直是甜蜜的酷刑。

03-06

Oum_Moussa

这需要多大的意志力,或者说是多大的恐惧,才能守住那条线?

03-06

luairui

这让我好奇,后来呢?这个“威廉斯”和那位男同学,之后的人生怎么样了?

03-06

Qzone_7778655603

不可。思议吗?我觉得是那个时代背景下,很多人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03-06

月半钱

“颤抖得像一片落叶”,这个比喻太精准了,脆弱、无法自控、随风飘零的感觉全出来了。

03-05

更多好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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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若丝不一定了解威廉斯得奖的意义,但是她跟她弟弟在一起总是快乐的.有一次威廉斯去疗养院看若丝,若丝并不清楚她弟弟当时已是名满天下的剧作家了,她以为他还是他们父亲鞋公司的一名小工,她悄悄塞给他十块钱说道:"汤姆,你不要在鞋工厂打工了,你去写你的诗去,我来支持你."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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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白先勇)坐在张爱玲的右手边,我印象最深的是她还携带了一件紫色绸面的棉袄,大概台湾饭馆里呼呼的冷气她有点吃不消。那天张爱玲话不多,但跟我们说话时很亲切,大概看见我们这一群对写作兴致勃勃的年轻学生觉得很有意思。她的国语带有京腔的,很好听,大概小时在北方住过有关。张爱玲是近视眼,眼睛看起来有点朦胧,可是她一专注的时候,眼里一道锐光,好像把什么东西都穿透过去了似的。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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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讲“情”,跟“爱”又不一样,“情”好像是宇宙的一种原动力,一切的发生就靠这个“情”字,它比那个“爱”字深广幽微。曹雪芹是用一个宇宙性、神话性的东西来说这个“情”字,“情”字还不够,还有“情根”,情一生根,麻烦了!《牡丹亭》里面有句话:“情根一点是无生债。”情一生根以后这个债就还不完了。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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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讲宝玉,就讲他痴、傻,常常我们所谓的圣人,也是痴、傻,中国的传统如此。很多禅宗的高僧,都是痴、傻。外国也是,圣方济各(St.Francis)会跟鸟讲话。在某方面来说,曹雪芹把贾宝玉写成一个像痴傻的圣人一样,一种圣人(Saint),唯其要到痴傻的程度,才能够包容这么大的世界。如果我们倒过来想,贾宝玉是一个很精明、很漂亮的公子哥,这个人怎么写,我不知道了,反而写不出什么来了。曹雪芹创造这么一个人,《红楼梦》可能可以发展成一部《佛陀传》似的书,前传的悉达多太子享尽荣华富贵,贾宝玉跟他也很相似,一直要经过很多很多生老病死苦,慢慢地看透了,最后出家得到解脱.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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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作真时”,本书一开始不就借着甄士隐、贾雨村的两种生活态度,提出要悟道解脱,还是沉沦红尘?“无为有处”,什么是有?什么是无?什么是空?什么是色?贾宝玉这个时候还浑然不觉。浑然不觉的好!如果这时候懂了,就没有下文了。人生的真昧,人生的命运,警幻仙姑讲给贾宝玉听,他这时候还没开窍。要等到很后头,历经痛苦劫难,贾宝玉第二次再回到太虚幻境来看,那时他懂了,知道了认识的人的命运,他自己的命运,他才大彻大悟。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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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有时有些美国人把我错当成日本姑娘,我便笑而不答,蓝的否认,于是他们便认为我是个捉摸不透的东方神秘女郎了。妈妈,你说好笑不好笑?在纽约最大的好处,便是渐渐忘却了自己的 身份。真的我已经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纽约客了。老师告诉你,妈妈,现在全世界无论什么地方,除了纽约,我都未必住得惯了。

— 白先勇 《纽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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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死的不是啊凤,阿青,我杀死的是我自己。那一刀下去,正正插中了我自己的那颗心,就那样,我便死去了,一死便死了许多年――”

— 白先勇 《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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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是一个道道地地的移民大都会,全世界各色人等都汇聚于此,羼杂在这个人种大熔炉内,很容易便消失了自我,因为纽约是一个无限大、无限深,是一个太上无情的大千世界,个人的悲欢离合,飘浮其中,如沧海一粟,翻转便被淹没了。

— 白先勇 《纽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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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晚上巡夜,我在营房外面海滨的岩石上,发觉有一个老士兵在那儿独个儿坐着拉二胡。那天晚上,月色清亮,没有什么海风,不知是他那垂首深思的姿态,还是那十分幽怨的胡琴声,突然使我联想到,他那份怀乡的哀愁,一定也跟古时候戍边的那些士卒的那样深、那样远。

— 白先勇 《台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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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恨透了我了!他连他的遗容也不愿我见最后一面呢。我等了十年,就在等他那一道赦令。他那一句话,就好像一道符咒,一直烙在我的身上,我背著他那一道放逐令,像一个流犯,在纽约那些不见天日的摩天大楼下面,到处流窜。十年,我逃了十年,他那道符咒在我背上,天天在焚烧,只有他,只有他才能解除。可是他一句话也没留下,就入了土了。他这是咒我呢,咒我永世不得超生。

— 白先勇 《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