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若丝不一定了解威廉斯得奖的意义,但是她跟她弟弟在一起总是快乐的.有一次威廉斯去疗养院看若丝,若丝并不清楚她弟弟当时已是名满天下的剧作家了,她以为他还是他们父亲鞋公司的一名小工,她悄悄塞给他十块钱说道:"汤姆,你不要在鞋工厂打工了,你去写你的诗去,我来支持你."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当世意义
现世意义
小结
画展上的微笑
适合在异国他乡深夜独处时回味
当身份感模糊时,这句话能让你感到共鸣,明白那份微妙的疏离与自洽并非独行。
适合写在个人简介或社交状态
优雅地暗示自己复杂的文化背景与不轻易被定义的多面性,充满故事感。
适合思考身份认同议题时引用
为关于“我是谁”、“何处是家”的讨论,提供一个充满文学质感又贴近现实的注脚。
评论区
非常hui生活
渐渐忘却身份的过程,其实是自我重建的过程,虽然痛苦但必要。
小王航王小航
妈妈,你说好笑不好笑——这句话里藏着多少无法言说的乡愁和孤独啊。
kitty_toyoko
纽约客的身份是后天习得的,像学一门新语言,说着说着就忘了母语的发音。
方型榴莲饼
这让我想起自己刚工作时,为了融入团队,刻意模仿美国同事的说话方式和幽默感。有次在酒吧,一个同事醉醺醺地拍着我的肩说:“你现在完全是个纽约客了!”我当时笑着点头,心里却空了一块。那个瞬间,我忽然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ALiPay_9172578313
被误认成日本人这种事我也常遇到,每次都不知道该不该纠正,纠正了反而尴尬。
痣多馨koko
很真实。
Yang-悦悦悦同学_
有时候被误认反而是一种解脱,至少不用费劲解释自己复杂的来历。
daisyreny
纽约就是这样一座城市,它不要求你记住自己是谁,只要你记得怎么坐地铁就行。
不爱吃胡萝卜的兔酱
读这段时想起《台北人》,白先勇笔下的人物总是在寻找归属,却永远在路上。
小活森kaikai
纽约最大的魔力,就是让你在迷失中找到新的自己,又在找到时怀念那个迷失的过程。就像这段话结尾说的,除了纽约哪里都住不惯了——这何尝不是一种温柔的诅咒?我们成了这座城市的囚徒,心甘情愿地被它改变,直到再也认不出镜子里的人是谁。
虽然若丝不一定了解威廉斯得奖的意义,但是她跟她弟弟在一起总是快乐的.有一次威廉斯去疗养院看若丝,若丝并不清楚她弟弟当时已是名满天下的剧作家了,她以为他还是他们父亲鞋公司的一名小工,她悄悄塞给他十块钱说道:"汤姆,你不要在鞋工厂打工了,你去写你的诗去,我来支持你."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二十八岁的时候,威廉斯变成同性恋,他同室的男同学长得极俊.两人互相爱慕,晚上常常拥抱在一起,威廉斯"颤抖得像一片落叶",可是抖了一夜,两人居然还是清清白白的,这也不可思议.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我(白先勇)坐在张爱玲的右手边,我印象最深的是她还携带了一件紫色绸面的棉袄,大概台湾饭馆里呼呼的冷气她有点吃不消。那天张爱玲话不多,但跟我们说话时很亲切,大概看见我们这一群对写作兴致勃勃的年轻学生觉得很有意思。她的国语带有京腔的,很好听,大概小时在北方住过有关。张爱玲是近视眼,眼睛看起来有点朦胧,可是她一专注的时候,眼里一道锐光,好像把什么东西都穿透过去了似的。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中国人讲“情”,跟“爱”又不一样,“情”好像是宇宙的一种原动力,一切的发生就靠这个“情”字,它比那个“爱”字深广幽微。曹雪芹是用一个宇宙性、神话性的东西来说这个“情”字,“情”字还不够,还有“情根”,情一生根,麻烦了!《牡丹亭》里面有句话:“情根一点是无生债。”情一生根以后这个债就还不完了。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我们讲宝玉,就讲他痴、傻,常常我们所谓的圣人,也是痴、傻,中国的传统如此。很多禅宗的高僧,都是痴、傻。外国也是,圣方济各(St.Francis)会跟鸟讲话。在某方面来说,曹雪芹把贾宝玉写成一个像痴傻的圣人一样,一种圣人(Saint),唯其要到痴傻的程度,才能够包容这么大的世界。如果我们倒过来想,贾宝玉是一个很精明、很漂亮的公子哥,这个人怎么写,我不知道了,反而写不出什么来了。曹雪芹创造这么一个人,《红楼梦》可能可以发展成一部《佛陀传》似的书,前传的悉达多太子享尽荣华富贵,贾宝玉跟他也很相似,一直要经过很多很多生老病死苦,慢慢地看透了,最后出家得到解脱.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假作真时”,本书一开始不就借着甄士隐、贾雨村的两种生活态度,提出要悟道解脱,还是沉沦红尘?“无为有处”,什么是有?什么是无?什么是空?什么是色?贾宝玉这个时候还浑然不觉。浑然不觉的好!如果这时候懂了,就没有下文了。人生的真昧,人生的命运,警幻仙姑讲给贾宝玉听,他这时候还没开窍。要等到很后头,历经痛苦劫难,贾宝玉第二次再回到太虚幻境来看,那时他懂了,知道了认识的人的命运,他自己的命运,他才大彻大悟。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我杀死的不是啊凤,阿青,我杀死的是我自己。那一刀下去,正正插中了我自己的那颗心,就那样,我便死去了,一死便死了许多年――”
— 白先勇 《孽子》
纽约是一个道道地地的移民大都会,全世界各色人等都汇聚于此,羼杂在这个人种大熔炉内,很容易便消失了自我,因为纽约是一个无限大、无限深,是一个太上无情的大千世界,个人的悲欢离合,飘浮其中,如沧海一粟,翻转便被淹没了。
— 白先勇 《纽约客》
有一天晚上巡夜,我在营房外面海滨的岩石上,发觉有一个老士兵在那儿独个儿坐着拉二胡。那天晚上,月色清亮,没有什么海风,不知是他那垂首深思的姿态,还是那十分幽怨的胡琴声,突然使我联想到,他那份怀乡的哀愁,一定也跟古时候戍边的那些士卒的那样深、那样远。
— 白先勇 《台北人》
他是恨透了我了!他连他的遗容也不愿我见最后一面呢。我等了十年,就在等他那一道赦令。他那一句话,就好像一道符咒,一直烙在我的身上,我背著他那一道放逐令,像一个流犯,在纽约那些不见天日的摩天大楼下面,到处流窜。十年,我逃了十年,他那道符咒在我背上,天天在焚烧,只有他,只有他才能解除。可是他一句话也没留下,就入了土了。他这是咒我呢,咒我永世不得超生。
— 白先勇 《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