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若丝不一定了解威廉斯得奖的意义,但是她跟她弟弟在一起总是快乐的.有一次威廉斯去疗养院看若丝,若丝并不清楚她弟弟当时已是名满天下的剧作家了,她以为他还是他们父亲鞋公司的一名小工,她悄悄塞给他十块钱说道:"汤姆,你不要在鞋工厂打工了,你去写你的诗去,我来支持你."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当世意义
现世意义
小结
祖父的兰花
适合解读自己无法放下的执念
为那些深深影响你,却道不明缘由的眷恋或心结,提供一个诗意的注脚。
适合赠予历经沧桑的知己
表达你们之间超越寻常友谊的、深刻的理解与灵魂共鸣。
适合思考文化与哲学时引用
在探讨中式情感哲学、命运观或古典文学时,作为核心观点提挈全文。
评论区
小豆板儿
不愧是白先勇。
dpuser_8933973165
这让我想到东方哲学里那种模糊又宏大的情感观。西方喜欢把“爱”分析得很清楚,亲情、爱情、友情。但我们讲“情”,是混沌的,是交织的,是贾宝玉对姐妹们的体贴,是对晴雯的愧疚,是对袭人的依赖,统统可以装进一个“情”字里。它不纯粹,但因此更真实,更像人。
yuki_小壹
这大概就是东方美学和西方美学一个根本的不同吧,我们更重“情”的渲染和意境。
SindySL1101
每次重读《红楼梦》,都觉得那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悲剧,而是一个关于“情”的庞大寓言。宝玉的“情不情”,黛玉的“情情”,宝钗的“无情”,都是在探讨“情”的不同形态和归宿。白先勇点出“情根”,真是抓住了要害。一旦生了根,便是孽缘,也是生命的全部意义所在。
喵莫愁
深有同感。
EstrelaChen
情根难断啊。
MG小象
“情根一点是无生债”,这句话真是让人脊背发凉。想想看,我们生命里那些刻骨铭心的牵挂,对故乡、对故人、甚至对一段再也回不去的时光,不都是这样吗?它悄无声息地长在那里,你平时感觉不到,可某个深夜,或者闻到某种熟悉的气味,它就开始隐隐作痛。那不是爱,爱或许会消失,但这种“情”的债,好像真的会跟着你一辈子。
海峰118
白先勇先生对《红楼梦》的解读总是能切入最核心的文化肌理。
卡比酱酱酱
把个人情感上升到宇宙神话层面,一下子就赋予了平凡人生一种悲剧性的壮美。
追随forver
白先勇用宇宙性、神话性来解释“情”,一下子就把格局打开了。我们常说的七情六欲,好像只是个人的小情绪,但在他这里,“情”成了推动世界运转的原动力。就像神话里女娲造人是因为寂寞,是一种“情”;夸父逐日是一种执着的“情”。没有这个“情”字,天地万物都少了那股子生气,故事也没法开始。
虽然若丝不一定了解威廉斯得奖的意义,但是她跟她弟弟在一起总是快乐的.有一次威廉斯去疗养院看若丝,若丝并不清楚她弟弟当时已是名满天下的剧作家了,她以为他还是他们父亲鞋公司的一名小工,她悄悄塞给他十块钱说道:"汤姆,你不要在鞋工厂打工了,你去写你的诗去,我来支持你."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二十八岁的时候,威廉斯变成同性恋,他同室的男同学长得极俊.两人互相爱慕,晚上常常拥抱在一起,威廉斯"颤抖得像一片落叶",可是抖了一夜,两人居然还是清清白白的,这也不可思议.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我(白先勇)坐在张爱玲的右手边,我印象最深的是她还携带了一件紫色绸面的棉袄,大概台湾饭馆里呼呼的冷气她有点吃不消。那天张爱玲话不多,但跟我们说话时很亲切,大概看见我们这一群对写作兴致勃勃的年轻学生觉得很有意思。她的国语带有京腔的,很好听,大概小时在北方住过有关。张爱玲是近视眼,眼睛看起来有点朦胧,可是她一专注的时候,眼里一道锐光,好像把什么东西都穿透过去了似的。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我们讲宝玉,就讲他痴、傻,常常我们所谓的圣人,也是痴、傻,中国的传统如此。很多禅宗的高僧,都是痴、傻。外国也是,圣方济各(St.Francis)会跟鸟讲话。在某方面来说,曹雪芹把贾宝玉写成一个像痴傻的圣人一样,一种圣人(Saint),唯其要到痴傻的程度,才能够包容这么大的世界。如果我们倒过来想,贾宝玉是一个很精明、很漂亮的公子哥,这个人怎么写,我不知道了,反而写不出什么来了。曹雪芹创造这么一个人,《红楼梦》可能可以发展成一部《佛陀传》似的书,前传的悉达多太子享尽荣华富贵,贾宝玉跟他也很相似,一直要经过很多很多生老病死苦,慢慢地看透了,最后出家得到解脱.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假作真时”,本书一开始不就借着甄士隐、贾雨村的两种生活态度,提出要悟道解脱,还是沉沦红尘?“无为有处”,什么是有?什么是无?什么是空?什么是色?贾宝玉这个时候还浑然不觉。浑然不觉的好!如果这时候懂了,就没有下文了。人生的真昧,人生的命运,警幻仙姑讲给贾宝玉听,他这时候还没开窍。要等到很后头,历经痛苦劫难,贾宝玉第二次再回到太虚幻境来看,那时他懂了,知道了认识的人的命运,他自己的命运,他才大彻大悟。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最多有时有些美国人把我错当成日本姑娘,我便笑而不答,蓝的否认,于是他们便认为我是个捉摸不透的东方神秘女郎了。妈妈,你说好笑不好笑?在纽约最大的好处,便是渐渐忘却了自己的 身份。真的我已经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纽约客了。老师告诉你,妈妈,现在全世界无论什么地方,除了纽约,我都未必住得惯了。
— 白先勇 《纽约客》
“我杀死的不是啊凤,阿青,我杀死的是我自己。那一刀下去,正正插中了我自己的那颗心,就那样,我便死去了,一死便死了许多年――”
— 白先勇 《孽子》
纽约是一个道道地地的移民大都会,全世界各色人等都汇聚于此,羼杂在这个人种大熔炉内,很容易便消失了自我,因为纽约是一个无限大、无限深,是一个太上无情的大千世界,个人的悲欢离合,飘浮其中,如沧海一粟,翻转便被淹没了。
— 白先勇 《纽约客》
有一天晚上巡夜,我在营房外面海滨的岩石上,发觉有一个老士兵在那儿独个儿坐着拉二胡。那天晚上,月色清亮,没有什么海风,不知是他那垂首深思的姿态,还是那十分幽怨的胡琴声,突然使我联想到,他那份怀乡的哀愁,一定也跟古时候戍边的那些士卒的那样深、那样远。
— 白先勇 《台北人》
他是恨透了我了!他连他的遗容也不愿我见最后一面呢。我等了十年,就在等他那一道赦令。他那一句话,就好像一道符咒,一直烙在我的身上,我背著他那一道放逐令,像一个流犯,在纽约那些不见天日的摩天大楼下面,到处流窜。十年,我逃了十年,他那道符咒在我背上,天天在焚烧,只有他,只有他才能解除。可是他一句话也没留下,就入了土了。他这是咒我呢,咒我永世不得超生。
— 白先勇 《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