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若丝不一定了解威廉斯得奖的意义,但是她跟她弟弟在一起总是快乐的.有一次威廉斯去疗养院看若丝,若丝并不清楚她弟弟当时已是名满天下的剧作家了,她以为他还是他们父亲鞋公司的一名小工,她悄悄塞给他十块钱说道:"汤姆,你不要在鞋工厂打工了,你去写你的诗去,我来支持你."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当世意义
现世意义
小结
候鸟的航线
适合送给即将远行的朋友
为离别注入力量,承认前路迷茫,但更赞美出发的勇气。
适合自我激励的深夜时刻
当感到孤独漂泊时,这句话能让你与自己的“野性”和解,将流浪视为征程。
适合写在人生转折阶段的日记扉页
纪念一次被迫或主动的“离巢”,赋予改变以史诗般的生命质感。
评论区
且小瑞
每次觉得撑不下去的时候就会想起这段话。我们这群“野娃娃”,除了往前飞还能怎样呢?窝巢已经回不去了,只能相信血里的那股劲儿能带我们去到某个地方,哪怕那个地方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在哪里。
长高导师
读完这段话,心里像被台风扫过一样。我们这代人,何尝不是一群失去了窝巢的鸟呢?从小被教育要飞得高远,却没人告诉我们巢在哪里。只能凭着血里那股野劲儿往前冲,撞得头破血流,也不知道终点在何方。就像书里的阿青,我们都是被时代洪流推着走的青春鸟。
Jeffrey_1130
我们这代人的困境就在这里:血里有野性,脚下却无根基。像岛上的台风,来得猛烈,去得茫然。白先勇在八十年代就预见了今天年轻人的状态,真是了不起。
Bommie酱
血里带来的东西,到底是祝福还是诅咒?
刘宇
这段话值得每个在异乡打拼的人反复阅读。
霸王别姬-C
深有同感。
我很乖呐!
我们都在拼命飞,却忘了问自己为什么要飞。
Paulhoooo
有时候觉得,停下来会不会更好?但血里的东西不允许。
徐美丽1
我们何尝不是现代的青春鸟,在城市的钢筋水泥森林里迷失方向。
nixni
唉。。。
虽然若丝不一定了解威廉斯得奖的意义,但是她跟她弟弟在一起总是快乐的.有一次威廉斯去疗养院看若丝,若丝并不清楚她弟弟当时已是名满天下的剧作家了,她以为他还是他们父亲鞋公司的一名小工,她悄悄塞给他十块钱说道:"汤姆,你不要在鞋工厂打工了,你去写你的诗去,我来支持你."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二十八岁的时候,威廉斯变成同性恋,他同室的男同学长得极俊.两人互相爱慕,晚上常常拥抱在一起,威廉斯"颤抖得像一片落叶",可是抖了一夜,两人居然还是清清白白的,这也不可思议.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我(白先勇)坐在张爱玲的右手边,我印象最深的是她还携带了一件紫色绸面的棉袄,大概台湾饭馆里呼呼的冷气她有点吃不消。那天张爱玲话不多,但跟我们说话时很亲切,大概看见我们这一群对写作兴致勃勃的年轻学生觉得很有意思。她的国语带有京腔的,很好听,大概小时在北方住过有关。张爱玲是近视眼,眼睛看起来有点朦胧,可是她一专注的时候,眼里一道锐光,好像把什么东西都穿透过去了似的。
— 白先勇 《白先勇经典作品》
中国人讲“情”,跟“爱”又不一样,“情”好像是宇宙的一种原动力,一切的发生就靠这个“情”字,它比那个“爱”字深广幽微。曹雪芹是用一个宇宙性、神话性的东西来说这个“情”字,“情”字还不够,还有“情根”,情一生根,麻烦了!《牡丹亭》里面有句话:“情根一点是无生债。”情一生根以后这个债就还不完了。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我们讲宝玉,就讲他痴、傻,常常我们所谓的圣人,也是痴、傻,中国的传统如此。很多禅宗的高僧,都是痴、傻。外国也是,圣方济各(St.Francis)会跟鸟讲话。在某方面来说,曹雪芹把贾宝玉写成一个像痴傻的圣人一样,一种圣人(Saint),唯其要到痴傻的程度,才能够包容这么大的世界。如果我们倒过来想,贾宝玉是一个很精明、很漂亮的公子哥,这个人怎么写,我不知道了,反而写不出什么来了。曹雪芹创造这么一个人,《红楼梦》可能可以发展成一部《佛陀传》似的书,前传的悉达多太子享尽荣华富贵,贾宝玉跟他也很相似,一直要经过很多很多生老病死苦,慢慢地看透了,最后出家得到解脱.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假作真时”,本书一开始不就借着甄士隐、贾雨村的两种生活态度,提出要悟道解脱,还是沉沦红尘?“无为有处”,什么是有?什么是无?什么是空?什么是色?贾宝玉这个时候还浑然不觉。浑然不觉的好!如果这时候懂了,就没有下文了。人生的真昧,人生的命运,警幻仙姑讲给贾宝玉听,他这时候还没开窍。要等到很后头,历经痛苦劫难,贾宝玉第二次再回到太虚幻境来看,那时他懂了,知道了认识的人的命运,他自己的命运,他才大彻大悟。
— 白先勇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
最多有时有些美国人把我错当成日本姑娘,我便笑而不答,蓝的否认,于是他们便认为我是个捉摸不透的东方神秘女郎了。妈妈,你说好笑不好笑?在纽约最大的好处,便是渐渐忘却了自己的 身份。真的我已经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纽约客了。老师告诉你,妈妈,现在全世界无论什么地方,除了纽约,我都未必住得惯了。
— 白先勇 《纽约客》
“我杀死的不是啊凤,阿青,我杀死的是我自己。那一刀下去,正正插中了我自己的那颗心,就那样,我便死去了,一死便死了许多年――”
— 白先勇 《孽子》
纽约是一个道道地地的移民大都会,全世界各色人等都汇聚于此,羼杂在这个人种大熔炉内,很容易便消失了自我,因为纽约是一个无限大、无限深,是一个太上无情的大千世界,个人的悲欢离合,飘浮其中,如沧海一粟,翻转便被淹没了。
— 白先勇 《纽约客》
有一天晚上巡夜,我在营房外面海滨的岩石上,发觉有一个老士兵在那儿独个儿坐着拉二胡。那天晚上,月色清亮,没有什么海风,不知是他那垂首深思的姿态,还是那十分幽怨的胡琴声,突然使我联想到,他那份怀乡的哀愁,一定也跟古时候戍边的那些士卒的那样深、那样远。
— 白先勇 《台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