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一生,本身就是一首在现实与理想间跋涉的叙事诗。 他出生于旧金山,11岁时父亲去世,随母亲迁回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这片土地后来成为他诗歌永恒的精神故乡。 他曾在达特茅斯学院和哈佛大学求学,却都因经济或个人原因未能毕业。青年时期,他尝试过教书、编辑、经营农场,甚至做过鞋匠,但屡屡受挫。农场生活的艰辛,让他对土地、劳作和自然有了刻骨铭心的体验。 1912年,38岁的弗罗斯特做出了一个改变命运的抉择:他卖掉农场,举家迁往英国。在伦敦,他出版了第一部诗集《少年的意志》,立刻获得了英国评论界的赞誉。这种“墙外开花”的成功,终于让他在1915年回国时,被祖国奉为重要的新声音。 此后,他长期在阿默斯特学院、密歇根大学等多所高校任教或驻校,获得了包括四届普利策奖在内的无数荣誉,晚年更成为肯尼迪总统就职典礼上的朗诵诗人,达到了公众影响力的顶峰。 然而,盛名之下,他的个人生活却充满悲剧:六个孩子中有四个先他而去,妻子早逝,这些深重的失去,为他诗中那些明亮的自然景象投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