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记楼头一醉 还以为 身是波间月一枚 心事都写在 江风上 桨声中 人烟里 算少年情怀 壮年志气 还有些陈年余味 只这晌 人不忆 纵使长天飞去 叫不回 几许闲情该算谁 过处都是悔 一夜酒 十年灯 两行泪 对衡阳雁影 洛阳花色 或者是渔阳鼓吹 只这里 空书壁 千古不甘寂寞人 认得寂寞诗中有惊雷 一朝打起浔阳水 待我淘得江山成粉碎
— 张大春 《客梦》
大唐风流里的驿站情怀,青松黄菊间藏着盛唐的羁旅密码
出自作家张大春的《大唐李白》,小说中李白漫游天下,此句描绘了旅途中一处寻常却又充满诗意的歇脚地。青松系马,黄菊留人,是盛唐游子眼中的人间温情。
句子出处
在张大春构筑的盛唐图景里,这句诗并非古人原作,而是以古典笔法为李白“代言”。它精准捕捉了唐代文人漫游的常态:风尘仆仆的旅人,在荒郊野道的驿站旁,找到了片刻安宁。青松是坚韧的陪伴,风声与马鸣是旅途的伴奏;道边野菊则以其明亮的色彩与生机,成为挽留行人的自然请柬。它道出了旅程中“暂停”的美学——赶路不是目的,在风景与人情中驻足体味,才是行走的意义。
现实启示
在现代社会,它是对“永远在路上”这种焦虑状态的温柔抵抗。它提醒我们,人生的进程并非只有狂奔的目标,那些让我们愿意“系马”“留步”的细微美好——可能是一处街角咖啡店的暖光,也可能是通勤路上瞥见的一丛花开——同样构成生命的厚度。它鼓励我们为自己创造“驿站”,在忙碌中主动发现并珍惜那些能抚慰心灵的“青松”与“黄菊”。
小结
这句诗是古典意象的现代转译,核心在于“羁留”的智慧。它歌颂旅途中的短暂停驻,认为这种主动的“不前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滋养灵魂,积蓄重新出发的力量。这是一种深刻的生活哲学。
王总的“道边菊”
投资人王总常年飞行,日程精确到分钟。一次项目考察,车在山区抛锚。等待救援时,他烦躁地踱步,却瞥见废弃道班旁,一片野菊在石缝里开得泼辣,一棵老松在风中沙沙作响。他忽然想起这句诗,竟第一次认真听了半小时风声。回城后,他推掉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会议,转而资助了那条山路的养护。他说,那天他系住了狂奔的“马”,也被“黄菊”留成了另一个更从容的人。
适合疲惫出差时发朋友圈
配一张路边的随拍,暗示自己找到了心灵的驿站。
适合作为书房或茶室的装饰字画
为空间注入一份“于奔忙中觅得闲适”的古典意境。
适合赠予即将远行的朋友
祝福他旅途不乏美景与暖意,记得适时停歇。
评论区
丸子肉肉脸
松声马嘶,菊色人留,画面感太强了。张大春真是写活了盛唐的江湖气。
so_懒懒
要是拍成电影镜头:全景松马,特写菊瓣,最后落在行人犹豫的脚上。
ghy918
忽然好奇:被留下的那个人,后来继续赶路了吗?还是就此隐居在菊丛边?
张慢鱼
读到这句诗,脑海中浮现出古道斜阳的景象。马儿拴在青松下,风过松针的呜咽与马嘶混在一起,有种苍凉又温柔的感觉。而路边的黄菊,像是特意为疲惫的旅人准备的慰藉。这让我想起去年秋天独自进藏,在某个无名垭口,看见经幡旁也有一丛野菊,当时就愣在那里,觉得千百年来,也许有无数个旅人曾和我一样,在此处获得片刻的停留与安宁。
金切糕陛下
松是君子,菊是隐士。把马系在君子旁,人留在隐士边。这安排本身就充满了文人式的浪漫想象。现实中哪有这么恰好?但诗的魅力就在于,它能构建一个比现实更完美的瞬间,让我们愿意相信,在某个平行时空里,这样的画面真实存在过。
歪歪不是小猫咪
这哪是写景,分明是写人生况味——总是在奔波与停留间挣扎。
凌先生和X
大唐的浪漫啊。
酷酷的猫头
唐代的驿站旁,是不是真的种着松和菊?有考据党出来说说吗?
天天云撸猫
青松与黄菊,一刚一柔,一静一动。马鸣风啸是动态的离别,菊留人却是静态的挽留。这种矛盾的张力,恰恰是旅途中最真实的心境——既渴望前行,又贪恋此刻的温暖。张大春笔下的李白,大概就是在无数次这样的矛盾中,写下那些不朽的诗篇吧。
디디
松风马嘶,菊留人。
曾记楼头一醉 还以为 身是波间月一枚 心事都写在 江风上 桨声中 人烟里 算少年情怀 壮年志气 还有些陈年余味 只这晌 人不忆 纵使长天飞去 叫不回 几许闲情该算谁 过处都是悔 一夜酒 十年灯 两行泪 对衡阳雁影 洛阳花色 或者是渔阳鼓吹 只这里 空书壁 千古不甘寂寞人 认得寂寞诗中有惊雷 一朝打起浔阳水 待我淘得江山成粉碎
— 张大春 《客梦》
有文藏于家,时或欠公德。毕竟我眼里还看着:年复一年、有如必要之恶、不得不为之的各种作文考试依旧行之如仪;而举目多有、也只能听任其各申己说,致使作文不断公式化、教条化的补习教育也依旧大兴其道。实难想象:这样的环境和条件,大概除了等待天才如果陀、却永无可期之外,安能启迪造就愿意独立思辨且乐于真诚书写的人们?就一个写了四十多年、自负各体文章无不能应心试手的我来说,是可忍而孰不可忍?即使自私地从一职业作家的角度来说:一代又一代,不能识我之文的人愈来愈多,能够体会我意的人愈来愈少,也着实大不利己。
— 张大春 《文章自在》
爱情是一种建立在自由和信任之上的付托。
— 张大春 《城邦暴力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