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基础系指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如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当世意义
现世意义
小结
一幅画了结的十年旧账
适合纠结于人情债时
理解情谊与财物可以达成新的平衡,放下执念。
适合商业谈判陷入僵局
跳出原有支付框架,寻找替代性解决方案破局。
适合断舍离人生阶段
用对等价值的“舍弃”,去清偿内心的“负累”,轻装前行。
评论区
寒冰化蝶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债权人受领后,发现他种给付有瑕疵,能回头主张原债务吗?
一枚小可爱
契约,契约,还是契约。民法的灵魂就在于意思自治。
米妮娜_487
这句子让我想起了办案时遇到的种种以物抵债的糊涂账,理念不清,后患无穷。
茅晓瑛
代物清偿在实务中远比理论复杂,债权人是否“受领”常常成为争议焦点。一个点头,一次沉默的接收,都可能让法律关系天翻地覆,人生不也如此?看似微小的选择,往往决定了道路的岔口。
🌺花花e尚🐝💕💕
债权消灭的瞬间,像是达成了一种隐秘的契约。不仅是物的交换,更是双方对旧债的一种告别仪式。从这个角度看,法律行为充满了哲学意味。
jackie530124
所以用一杯奶茶代替道歉,也算广义的代物清偿咯?前提是对方接受了这杯奶茶。
Vikki_Tang
民法好难。。
Ivy雷龙小蘑菇
所以说,还钱不是唯一的出路,只要双方商量好,用别的顶上也行。法律还挺灵活的。
小小侍酒师
深夜读到王泽鉴老师的书,忽然想起大学时为了一个担保合同纠纷,在图书馆查了一周资料,最后就是靠理解“代物清偿”的要旨才说服了对方调解。法律条文冰冷,但背后是无数人生活的缩影。
开心果
王泽鉴老师yyds!民法思维的必读书目,每次看都有新收获。
请求权基础系指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如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相当因果关系系由条件及其相当性所构成。必先肯定条件关系,再判断该条件的相当性,始得谓有相当因果关系。该相当性的审认,须以行为人之行为所造成的客观事实为观察基础,依人之知识经验,通常均发生同样损害之结果的可能性时,始足当之。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系以填补损害为主要目的,原则上不分故意或过失,有时甚至不以故意或过失为要件;决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对于加害人的主观情事,原则上不加审酌。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指未受委任,并无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如收留迷途之幼童,修缮他人遭台风毁损的房屋。管理事务合于本人意思,利于本人者(适法无因管理)得构成违法阻却事由,不成立侵权行为。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权利指享受特定利益,法律所赋予之力。权利依其所享受的特定利 益为内容,可分为人格权、财产权(债权、物权)、身份权。此等权利,为满 足其利益,或为维护其圆满之状态,均具有或可发生一定的请求权,得请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 王泽鉴 《民法思维》
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损害,应负返还之义务。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处理案例,应采请求权基础方法,认定谁得向谁、依何种法律规范有所主张。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法旨在规范不法侵害他人权益所生损害的赔偿问题,涉及两个基本利益:一为被害人权益的保护;二为加害人行为自由。二者处于一种紧张关系。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代物清偿须债务人现实为他种给付,以代原定给付,始能成立,性质上为要物契约,其成立,须具备下列要件:(1)须当事人间的合意;(2)须有债权存在;(3)须为异于原定给付的他种给付;〈4)他 种给付须代原定给付而为之;(5)须经债权人受领。
— 王泽鉴 《民法思维》
所谓他人,有为使者,有为代理人。前者系传达他人的意思表 示,后者系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名义代为意思表示,或代受意思表示,而 对本人发生效力
— 王泽鉴 《民法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