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基础系指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如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王泽鉴
当世意义
现世意义
小结
老陈的瓷器债
适合理解债务重组协议
厘清以资产抵债、债转股等复杂方案背后的核心法律逻辑。
适合撰写严谨的合同条款
为“以物抵债”条款的起草提供完备的要素清单与风险提示。
适合调解民间经济纠纷
用五个要件作为标尺,快速判断一个“抵债”约定是否实质成立并有效。
评论区
高高yuer
要物契约啊
第五人格
突然好奇,如果债务人给的东西债权人收下了,但后来发现被骗了,能撤销吗
喜欢画画的大鹏
异于原定给付的他种给付...这个“异于”很有讲究。不能是换汤不换药的东西。比如欠钱还钱,你不能说“我本来该还你一万现金,现在给你一万个一块钱硬币,这也是钱啊”。给付的本质得发生改变,这才是真正的代物。
Jason 化妆师
王泽鉴老师的书写得真清楚,五个要件列得明明白白。不过在实际案例里,第一个要件“当事人合意”往往最难证明,口头答应算不算?
Emi_WJJ
法学生路过
92516w
很专业。。
嗲CICI
王泽鉴老师的书真是经典,虽然有些观点现在可能有新发展了,但基础框架还是稳的
是winni温妮呀
备考的回忆突然攻击我。当年背这五个要件背到做梦都在念,现在居然还能条件反射般想起来
小眼睛晶
债权人受领这个动作很重要啊,单方面把东西扔对方门口可不行。得对方真的收下才算数
ZZFANFAN
第五个要件“须经债权人受领”太关键了。我见过太多纠纷就卡在这一步:债务人把东西送过去了,债权人说我没答应要这个啊。单方面的给予不叫清偿,就像单方面的爱不叫爱情,必须对方接受才行。法律把人性琢磨得透透的。
请求权基础系指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如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相当因果关系系由条件及其相当性所构成。必先肯定条件关系,再判断该条件的相当性,始得谓有相当因果关系。该相当性的审认,须以行为人之行为所造成的客观事实为观察基础,依人之知识经验,通常均发生同样损害之结果的可能性时,始足当之。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系以填补损害为主要目的,原则上不分故意或过失,有时甚至不以故意或过失为要件;决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对于加害人的主观情事,原则上不加审酌。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指未受委任,并无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如收留迷途之幼童,修缮他人遭台风毁损的房屋。管理事务合于本人意思,利于本人者(适法无因管理)得构成违法阻却事由,不成立侵权行为。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权利指享受特定利益,法律所赋予之力。权利依其所享受的特定利 益为内容,可分为人格权、财产权(债权、物权)、身份权。此等权利,为满 足其利益,或为维护其圆满之状态,均具有或可发生一定的请求权,得请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 王泽鉴 《民法思维》
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损害,应负返还之义务。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处理案例,应采请求权基础方法,认定谁得向谁、依何种法律规范有所主张。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法旨在规范不法侵害他人权益所生损害的赔偿问题,涉及两个基本利益:一为被害人权益的保护;二为加害人行为自由。二者处于一种紧张关系。
— 王泽鉴 《侵权行为》
所谓代物清偿,乃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原定给付,而债之关系消灭的契约。
— 王泽鉴 《民法思维》
所谓他人,有为使者,有为代理人。前者系传达他人的意思表 示,后者系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名义代为意思表示,或代受意思表示,而 对本人发生效力
— 王泽鉴 《民法思维》